满足以下认定标准的投资者可参与公司融资融券交易:
l 个人投资者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;
l 机构投资者必须是经合法登记的法人,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;
l 投资者账户为规范账户且交易结算资金已经纳入第三方存管;
l 未与其他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;
l 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满6个月及以上(专业机构投资者除外);
l 投资者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50万元(含)以上(专业机构投资者除外);
l 投资者在以往交易中无重大违约事项,信誉良好;
l 投资者具备较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、融资融券交易能力、盈利能力和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;
l 法律法规、监管规则及本公司规定的其他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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